国务院 1984 年出台颁布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此文件精神思想,我市于同年 3 月成立了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授权监督执法的形式,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验收监督核验,开创了西北地区的先河。 1988 年依照市建质字( 88 )第 016 号文件成立了西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992 年成立了新城,灞桥,未央 莲湖 碑林质监站。

    目前我站监督工程 980 余项,建筑面积 819 万平方米,造价 92 亿元,全市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共有监督人员 50 余名,其中高级工程师 11 名,工程师 26 名,内部机构设置齐全,检测设备完备,充分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

当前我站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

    2 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5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6 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 实施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8 对于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9 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10 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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